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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捡到的富家公子哥》这部小说的主角是程亦陆仟,《捡到的富家公子哥》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,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。主要讲的是:程亦手撑着头看我,面带微笑。可怕,简直太可怕了。“你又不是这个专业的,来干嘛?”吃完面包,感觉有一点噎,顺了顺胸口。不知道程亦又从哪掏出来的巧克力牛奶,插上吸管递给我...
第14章
陆仟。
不想欠他的,省的他以为我对他有好感。
刚出饭店门,就被人拉进旁边巷子内。巷子里没有路灯,看不清是谁。
我伸手打开手电筒,对着对面的人脸上照过去。
“程亦?你吓死我了。”
被强光刺到眼睛的程亦使劲眨了眨眼:“尔康,你怎么不点灯?”
我捶了他一拳:“别闹了,程亦。”
话音刚落,程亦用唇堵住了我的嘴巴。
我有些惊讶,正想要推开他的时候他自己先停了。
“你不喜欢我,为什么还要这样?”我有些生气。
“谁说我不喜欢你了?”
“我知道一开始你是为了那一双球鞋接近我的,现在你想要的也得到了,就不要再缠着我了。”
程亦冷笑:“我刚刚看见他摸你手了,哪只手摸的,我给他砍下来。”
我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是谁,但想起刚刚饭店里那一幕,瞬间明白了。
我摇摇头:“算了,也没做什么出格的事。”
“你喜欢他?”
“不喜欢。”
“那你就是喜欢我。”
我摇摇头又点点头。
虽然不想承认,但我确实是喜欢他的。
“程亦,如果你是觉得对不起我,不用这样。本身大家就是各取所需,没有谁对不起谁。”我抬头看他,感觉他嘴唇好软,想亲。
不对,我偏题了。
程亦一脸认真的看着我:“如果我说,我是喜欢你才这样呢?”
“稀奇,早就听说你不喜欢乖乖女这套了。”
程亦挑了挑眉:“早就听说?看来你对我误解很大。”
我呵呵笑道:“那可不是一般的大。”
“你明明这么有钱,为什么还要跟我一起吃苦?还有,我知道你那阵子凌晨才回来并不是去打工,而是和朋友在酒吧喝酒。”
打工这个蹩脚的借口,恐怕也只有我会相信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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